下载此文档

畜牧兽医法规案例.pdf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畜牧兽医法规案例 】是由【青山代下】上传分享,文档一共【6】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畜牧兽医法规案例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案例1:深圳某公司经营假兽药案一、基本案情2021年7月15日,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深圳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进口FPVAb试纸(猫瘟抗体测试纸)、FHVAg试纸(猫疱疹病毒测试纸,10支/盒)、FPVAg试纸(猫瘟病毒测试纸,10支/盒)、FCVAg试纸(猫杯状病毒测试纸,10支/盒)无中文标签、无兽药二维码,当事人现场确认销售了进口兽药注册证号的进口FPVAb试纸(猫瘟抗体测试纸)、FHVAg试纸(猫疱疹病毒测试纸,10支/盒)、FPVAg试纸(猫瘟病毒测试纸,10支/盒)、FCVAg试纸(猫杯状病毒测试纸,10支/盒)的事实。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兽药均无中文标签及进口兽药批准文号,总货值金额为17640元,违法所得4200元。二、涉及处罚事项对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的;经营假劣兽药的;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三、处理结果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四、案件解析当事人销售没有进口兽药注册证号的诊断试纸,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及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第(七)的规定,属于假兽药。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案例2:博罗县某公司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案一、基本案情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2021年4月1日,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博罗县某公司突击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兽药仓库发现以下产品:1、硫酸链霉素,规格:50亿单位/瓶,净重:,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2418,生产日期:,标称生产单位: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现场数量约5公斤。2、硫酸庆大霉素,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2281,毛重(GWT):(kg)/罐,):(kg)/罐,生产日期:2019年09月,标称生产单位:华北制药集团华栾有限公司,现场数量约1公斤。经调查,硫酸链霉素和硫酸庆大霉素均属人用药品,当事人擅自用于饲喂自产的小鸡,以增强小鸡免疫力。二、涉及处罚事项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行为的处罚。三、处理结果惠州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四、案件解析当事人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规定,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案例3:广州某公司生产无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一、基本案情2021年10月21日,群众举报广州市某公司生产经营的宠物月饼存在质量问题。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持有并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发现涉事的宠物月饼。涉事的月饼原料为食用肉、面粉等材料,为预售制,接单才加工制作,按照企业内部制作流程规定进行加工,制作完成后简单包装(未密封)售出(类似蛋糕店制作蛋糕流程)。经请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认定涉事的宠物食品(宠物月饼)属于《宠物饲料管理办法》所称的宠物饲料。二、涉及处罚事项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的行为的行政处罚三、处理结果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四、案件解析当事人生产无产品质量标准其他宠物饲料,违反了《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案例4:叶某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一、基本案情2021年4月22日,市民温小姐投诉东莞市东城新世纪动物诊所违规开展母狗绝育手术,4月23日,执法人员到位于东城街道金树路26号的东城新世纪动物诊所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诊所涉嫌存在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经查,2021年4月19日,东莞市东城新世纪动物诊所经营者兼执业兽医叶新芳为市民温小姐饲养的母犬进行了腹腔绝育手术,超出其申领的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违规诊疗活动违法所得1200元。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动物诊疗许可证》、病历本、处方笺和市民来电投诉情况记录等证据为证。二、涉及处罚事项对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诊疗活动的;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行为的行政处罚三、处理结果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一千二百元,并处罚款一万元,合计罚没款项一一千二百元。万四、案件解析叶某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违反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2021修订版前为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进行处罚。案例5:高某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兴办生猪饲养场案一、基本案情2021年9月22日,接群众举报、中央环保督察线索,广宁县宾亨镇高某养殖场存在违法养殖情况。广宁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验,广宁县宾亨镇罗溪村委会罗林洞村高某养殖场面积共大约210平方米,内设有23个育肥栏,30个母猪定位栏。经核查,该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二、涉及处罚事项对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变更有关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使用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三、处理结果肇庆市广宁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四、案件解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规定:“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肇庆市广宁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案例6:李某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一、基本案情2021年3月,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从化区城郊街城康村一废弃旧屋存在私屠滥宰情况。3月9日凌晨,从化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该私宰点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正在屠宰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一批,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的物品和作案工具进行清点、称重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提取证据材料。经初步核查,当事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涉及金额达到了移送标准,从化区农业农村局于3月22日将该案件移送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处理。二、涉及处罚事项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三、处理结果当事人李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四、案件解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经核查,当事人未经定点屠宰的生猪及生猪产品销售价值已经达到非法经营罪的移送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相关规定,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将案移本交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处理。

畜牧兽医法规案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青山代下
  • 文件大小378 KB
  • 时间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