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土地租赁权权属性质分析.docx


文档分类:论文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土地租赁权权属性质分析 】是由【书生教育】上传分享,文档一共【5】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土地租赁权权属性质分析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精品文档精品文档1精品文档如果对您有帮助!感谢评论与分享土地租借权权属性质剖析导读:本文土地租借权权属性质剖析,仅供参照,如果感觉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借制是深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力措,也是现有条件下全面实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步骤。国家有关法律法例明确规定:推行土地批租制时,土地使用者可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转让、抵押和赠与等。这表示土地使用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拥有物权的性质。而对由土地租借制界定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及其拥有的处分权的范围等问题,学术界和实业界的认识不一。有人认为它属于物权;有人则认为它属于债权;还有人认为,这种土地租借权虽然属于债权但拥有“债权物权化”的特点,因而拥有部分处分权。对此,各地域的实际做法也不相同。有的地域规定土地租借制下的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批租制下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享有同样的处分权,有的地域则规定只有土地批租权拥有相对自由的处分权,经过租借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要经过特殊程序的认可后才能进行转租、抵押等。针对土地租借权的性质终究是物权仍是债权的争论,当前尚无定论。在与之息息有关的物权法没有公布以前,笔者在剖析物权和债权的区其他基础上,对土地租借权的权属性质进行探讨。一、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物权和债权是相互对应的两种民事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和财产的联合表现为物权。当财产进入流通领域之后,在不同主体之如果对您有帮助!感谢评论与分享间的互换则体现为债权。主体享有物权是互换的前提,互换过程中则表现为债权,互换的结果往往致使物权的让渡和移转。在商品互换中,所有权的权能也能够依据互换原则与所有权发生疏别。物权和债权反应着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财产关系。这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作为绝对权和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预和损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而债权只是发生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债权人的恳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因此,债权又被称为对人权。所以物权的建立、移转必须要公示,而债权则只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的权利,拥有不公然性。2)物权拥有优先性,债权拥有同样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比如,某一债务人欠多个债权人的债务,在履行债务人的财产时,享有担保物权的人比普通债权人拥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建立的物权优先于后建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而债权则有所不同,除法律还有规定外,债权相互之间不存在优先效力问题。在同一物上能够建立多个债权,各个债权不论建即刻间的先后和数额的差别,都拥有同样的效力,债权人在依法受偿时都是同样的。(3)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拥有追及力。所谓追及力,精品文档精品文档2精品文档如果对您有帮助!感谢评论与分享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论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所有人能够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恳求返还其物。任何人都负有不得妨碍权利人履行权利的义务,不论何人非法取得所有人的财产,都有义务返还。而债权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债权原则上只拥有相对性,因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恳求,而不能向第三人提出恳求。4)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物权设准时必须公示,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亦以登记为权利象征。而债权只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并不拥有公示性。尤其需要指出,物权的建立采法定主义,即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而债权,尤其是合同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当事人只需不违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公共道德,则能够根据其意思设定债权,同时又能够依法自己决定债的内容和详细形式。5)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针对物权的保护,各国物权法都建立了特意的物权恳求权制度,赋予物权人拥有恳求他人返复原物、清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权利,以保障物权人对其物的支配权。而合同债权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损害合同债权也主要合用合同法例定的违约责任。二、土地租借权及不同期限下的权属性质剖析土地承租者获得租借权的目的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利用他人的土地开发地上物并从中获益。对于土地租借权利的性责问题,需要结精品文档精品文档3精品文档如果对您有帮助!感谢评论与分享合土地租借制的特点及债权与物权的区别,将土地长久与短期租借条件下承租者享有的权利区别对待,不能混为一谈。土地短期租借有期限短和灵活性强的特点。土地所有者从自己利益考虑,希望能适应市场变化,灵活地调整出租对象及租金水平,故而对租期有一定的限制。这时的土地租借权是以债权的形式确定租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即出租人仅是将土地各样权利中占有、使用的权利有偿、有限制地交给承租人,承租人也仅是获得了一准时期的占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在这种租借方式下,承租人对土地的使用是依土地出租人的意向而规定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债权关系。与短期土地租借权相比,土地长久租借权的权属性质惹起了更多的争议,也备受瞩目。与一般物品租借和土地短期租借不同,土地长久承租者不只需分期支付土地使用权的购买成本,还要支付地上物的开发费用等。往常,土地长久租借权的权利有以下几个特点:1)土地长久租借权是由国家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一种他物权,源于国家对国有土地的所有权;2)土地长久租借权带有绝对权性质,即土地长久租借权人同所有权人同样,能够抗衡第三者的妨碍。土地承租人合法取得的土地长久租借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侵犯,否则应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3)土地长久租借双方的法律地位同样。在土地长久租借行为中,出租与承租双方,不论是政府部门或公司、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是同样的主体,互不隶属,不存在任何行政关系,拥有同样法律地位。在土地长久租借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拥有平等性。因此,只管土地长久租借权也要鉴于土地租借合精品文档精品文档4精品文档如果对您有帮助!感谢评论与分享同而建立,且不拥有所有权的完整性,但这种权利经过登记,能够将在法律上原本不能独立存在的支配权演变成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地长久租借权拥有债权物权化的特点。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5精品文档

土地租赁权权属性质分析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书生教育
  • 文件大小18 KB
  • 时间2024-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