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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培训资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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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食品生产企业相关业务知识概述
目录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依据
(一)、《食生品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一)、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流程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分相关文件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依据
(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2016年9月5日,国家食药局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依据
(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风险等级评级的依据:
静态风险因素: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
动态风险因素:条件保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
监督管理记录: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
上一年度风险等级。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依据
(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风险等级动态调整的依据:
日常监督检查记录、
监督抽检、
违法行为查处、
食品安全事故应对、
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依据
(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如何调整:
调高情况: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可视情况调高一个或两个等级。
1、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或更重处罚的;
2、有1次及以上国家或省级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3、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依据
(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如何调整:
调高情况:
5、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6、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7、具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情形的。
二、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依据
(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如何调整:
调低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可以调低一个等级。
连续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
获得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除外);
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奖的;
被选为总局、省级局试点、示范项目的;
具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情形的。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依据
(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频次:
《办法》对不同风险等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频次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具体检查频次和监管重点由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依据
(二)、《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16年3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23号令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包含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
原则: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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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