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融资实施方案
篇一:
江津区“五权”抵押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江津府办发〔2017〕302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五权”抵押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津区“五权”抵押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江津区“五权”抵押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提出到2017年实现全市农村“三权”抵押融资1000亿元以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市金融办及江津区委、区政府的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的决定》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江津府发〔2017〕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五权”抵押融资的新思路、新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五权”抵押融资服务保障体系,改进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盘活农村静态资产,满足多层次、多元化“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助力缩小三个差距,推动我区统筹城乡的区域性中心大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2017-2017年,“五权”抵押融资30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融资9亿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9亿元,农村居民房屋抵
押融资6亿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3亿元,农村塘库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3亿元。分别安排为:江津区“五权”抵押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江津区“五权”抵押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提出到2017年实现全市农村“三权”抵押融资1000亿元以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市金融办及江津区委、区政府的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的决定》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江津府发〔2017〕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五权”抵押融资的新思路、新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五权”抵押融资服务保障体系,改进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盘活农村静态资产,满足多层次、多元化“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助力缩小三个差距,推动我区统筹城乡的区域性中心大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17-2017年,“五权”抵押融资30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融资9亿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9亿元,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融资6亿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3亿元,农村塘库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3亿元。分别安排为》、《江津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林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塘库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转发了市级部门关于“三权”抵押贷款的实施细则(试行)办法的基础上,
一是出台“五权”抵押融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拿出举措。
二是督促各单位结合我区实际,在今年9月底前拿出其余“四权”抵押融资具体登记操作细则(我区农村居民房屋抵押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并对各镇街登记人员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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