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规章制度
篇一: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职责总经理安全职责第一条: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每季度组织一次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专门研究公司的生产、消防安全及职业健康工作。传达上级的指示和决定,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和决定,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
审定安全生产规化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五条: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坚持“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
第六条:
组织对“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制度。
第七条:
每季度领导组织一次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
第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奖励基金,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增加防护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和进行安全奖励,并保证费用及时到位。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第一条:
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属地区域安全进行管理。
第二条:
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部门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第三条:
对新调入的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第四条:
组织部门员工学****安全生产法》《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方面的法律及制度规定,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第五条:安全生产法》《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方面的法律及制度规定,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第五条》规定:消防设备、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严禁用于消防工作无关的工作。
第二条:
生产区域内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器材附近不准停放车辆,堆放物品和杂物。主要消防通道,要随时保证畅通,不准堵塞。
第三条:
各部门的消防水系统,由所在部门负责维护检修,各管理单位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必须保持无堵塞、无漏水、无冻结,确保安全好用。
第四条:
各部门若发现消防设备、设施、器材损坏、丢失,应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汇报。
第六条:
因火险而动用消防器材、设施、设备者,事后应把动用原因、地点、数量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维修,更换补充。
第七条:
灭火器材的配备、换药由办公室负责。卫生和维护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并具体落实到人,加强管理。
第八条:
对违犯上述规定者,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公司重点部门防火制度仓库防火制度第一条:
库区内严禁烟火,仓库周围不能堆放杂物,及时消除可燃废料。
第二条:
库内照明设施必须采用防爆型,电源闸刀应安装在库外,库内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禁止使用电炉,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三条:
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照规定存放,货架之间应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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