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换届规章制度
篇一:
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制度 XXXX学生社团换届选举制度第一条换届工作原则各社团在校团委主管老师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社团换届工作。若社团未经申批擅自换届,则换届结果无效。
第二条换届时间原则上每年社团评优结束后(一般为每年十一月份)为社团统一换届时间,换届时间持续不得超过一周。具体时间以社团联合会下发的换届通知为准。
第三条社团干部任期社团干部任期原则上为一年,社团联合会为其建立干部档案,任期满后社团负责人方可提出换届申请。社团干部若工作合格,社团联合会将为其颁发任职聘书。如社团会长连任需由社团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并报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
第四条社团换届职位设置
(1)社团主要负责人:
会长、副会长一般包括会长一名,副会长视社团自身情况而定,但不得超过三名。
(2)社团各部门部长各一名各社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设立相关部门。
(3)换届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社团换届书面申请书;
2、社团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工作总结(社团运转情况和活动举办情况等);
3、社团负责人在任期内的社团运作的详细财务报告(需与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实);
4、推选候选人名单,须含有各候选人的基本资料(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班级等)和在社团的基本工作简历(担任的职务,所参与、组织的活动等)。
5、指导老师意见和挂靠单位意见。
第五条换届书面申请材料须有规范的格式。
第六条学生社团联合会受理社团换届的申请,学生社团联合会予以登记。
第七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换届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第八条申请材料审查内容包括:
1、社团换届书面申请材料完整、格式规范;
2、社团换届书面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换届条件。
第九条社团换届应当召开换届大会,对社团负责人进行选举;社团联合会派成员对大会进行监察。
第十条社团主要负责人常规换届程序现任负责人推荐或民主协商产生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由社团执行机构表决通过。其具体程序如下:
1、在全面总结和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现任会长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提出换届申请,同时提交下届社团候选负责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可由现任会长推荐、社团成员推荐或自荐产生,候选人须为三名以上,由社团联合会审批。
2、社团根据换届申请的时间、地点举行换届大会,原则上所有社团理事会成员(原协会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均需出席。对候
选人进行选举,由此产生下一届社团负责人。社团可通过提名选举、推荐选举等方式产生候选人,同时候选人可通过竞职演讲、会员投票等方式竞选负责人,建议采用候选人在换届大会上做竞职演说,并接受在场所有会员的提问,最后由会员投票产生的方式,候选人的票数应超过有效票的1/2方才当选。换届大会上必须有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在场监督,换届结束后由前任负责人填写社团换届登记表,并由社团联合会收回存档。
3、将选举结果报社团联合会审批,不合格的将驳回,重新选举。
4、换届大会结束后,前任与现任社团负责人须办理社团财务和固定资产手续,填写《社团负责人换届交接清册》,社团各项财务清算结果由社团联合会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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