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整改措施
篇一:
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大门乡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我乡地处偏远,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意识观念相对落后,依法开展计生工作的难度较大,致使工作基础薄弱,相对其他乡镇问题较多。综合软硬件方面的各项指标,现将存在的问题归纳梳理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
1、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计生知识宣传,是提高广大育龄人群自觉执行计生政策强有力的保障。但就我乡而言,涉及马路沿线(甘什路) 的村有10个,大多都是千人以上的重点村(容易被上级计生部门检查),在宣传方面,除了有几十条固定标语外,没有一块图文和当年新开展的各项工作并茂的宣传牌,更谈不上有文化长廊、文化大院,在这方面显得非常单调。
2、示范点创建规格不高今年我乡的计划生育示范点有 2个,分别是长官村和王沟村,其中长官村有较为整洁宽敞的阵地,因此,在区上半年考核中进行了布臵,除缺少两个报栏外,基本上符合区上的要求。但王沟村的阵地陈旧,环境很差,无法做进一步的布臵整理,至今该村示范点创建还是一个空白,而王沟村接待市区年终考核验收的可能性极大。
3、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大截至目前,我乡本年度报表上反映的出生 275人,其中落实结扎
000 人,放环 000人,但全乡的实际出生人数远远大于275 人。大约在 340人左右,其中多孩出生15人以上。也就是说,真正应结扎人数在160 人左右,放环 100人左右。而全乡目前真正落实手术为:
结扎 72 例(区服务站大夫做56例,医院证明16例),放环:
26例(服务所落实23例,医院证明3 例)。手术欠账为:
结扎约80例,放环约70例,欠账依然严重。
4、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不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不高,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征收标准不高, 按照《省条例》规定,我乡当年计外出生的二胎,应缴纳社会抚养费 14397.6元,计外出生三胎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为38393.6 元。但在实际工作中, 计外二胎、三胎征得的社会抚养费仅为 3000-5000之间,和政策规定的征收数额差距很大。
二是应征对象没有做到100%的征收。主要表现在:省条例》规定,我乡当年计外出生的二胎,应缴纳社会抚养费 14397.6元,计外出生三胎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为38393.6 元。但在实际工作中, 计外二胎、三胎征得的社会抚养费仅为 3000-5000之间,和政策规定的征收数额差距很大。
二是应征对象没有做到100%的征收。主要表现在》《决定》和省《条例》宣传到每家每户,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狠抓落实,打牢基础,千方百计扭转我镇计划生育落后的局面,抓好计生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的宣传,为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至目前己投入3
六万多元,制作5 幅户外广告宣传牌,横幅50多条。
(四)进一步加强经常性与集中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全力扫清库存。全年任务一次下达,每月分解,每月结算,每季排名,末位警示。坚持经常性开展工作,发现一个,做工作一个,落实一个。突出抓好开展集中服务,活动工作突重点、攻难点,狠抓“四术”扫库存。以 4月份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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