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内容
为落实社区矫正措施,严格按照矫正要求规范矫正对象行为,督促其遵守日常监管规定,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1月26日下午,横村司法所组织横村镇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横村镇人民政府人民调解会议室,举办了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会。
一是明确身份。要求矫正对象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矫正办的各项制度(六要六不准)
二是服从管理。要求矫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矫正规定参加学****公益劳动等活动,按规定请销假。
(1)报到制度:矫正对象自接受社区矫正当日起每周电话或本人到社区向社区帮教小组报到,汇报本周活动情况及思想状况;每月到横村司法所报到、谈话,递交当月书面思想小结,并汇报近期个人遵纪守法及思想状况。
(2)学****制度:矫正对象必须服从社区的安排,按照社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学****活动和学****内容,每月的学时为2小时,为累计时间。
(3)公益劳动制度:矫正对象必须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严格按照社区规定的时间、地点、劳动内容参加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为10小时,2个工作日,为累计时间(剥权不参加)。对经批准外出没有完成公益劳动总量的矫正对象,要求在年前完成规定的公益劳动。
(4)迁居制度:矫正对象一般情况不允许迁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迁居,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司法所写出书面申请,保证人提出保证书,报街道司法所,经有关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迁居。
(5)外出请销假制度:矫正对象必须在指定范围内活动,矫正对象一般情况只能在桐庐县范围内活动,如有情况出桐庐县地域,须提前到司法所请假,经审批后由司法所同意发给外出证明,并按规定的时间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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