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解题训练二:期中考试试题
【案例二:甲、乙为夫妻,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商
品房一套,登记为甲单独所有。数年后,甲见房价
狂涨,想将房子出售,但乙不同意。甲就独自与丙
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了过户登记。乙主
张该合同无效,要求将房子所有权更正登记为甲乙
共有。丙则主张该房已属自己所有。问:(1)该
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所有权归属于何人? (3)
乙能否请求丙将房子所有权更正登记为甲、乙共有?
(4)乙尚对何人享有何种请求权以保护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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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答题要求
一、答题内容与格式须符合解题之要求(可参考解
题训练一)。
二、须提交打印稿。打印稿须粘贴或以钉书针固定
于指定的期中考试试卷之上。
三、须于指定时间交卷;无特殊之正当事由而迟交
者,一律零分;有特殊之正当事由而迟交的,须提
交经任课教师认可的有效书面证明。
四、指定交卷时间:2011年11月14日周一上午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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