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doc


文档分类:汽车/机械/制造 | 页数:约4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
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m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 Industrial Pressuer Pip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5月8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道元件 3
第一节基本要求 3
第二节材料 4
第三节管道元件的使用 5
第三章设计 7
第四章安装 11
第一节基本要求 11
第二节焊接和热处理 12
第三节现场制作和安装 13
第四节焊接接头的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 14
第五节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15
第五章使用、改造、维修 18
第一节使用 18
第二节改造 20
第三节维护保养、维修 20
第六章定期检验 21
第七章安全保护装置 22
第一节基本要求 22
第二节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和爆破片装置) 24
第三节阻火器与紧急切断阀 25
第四节安装 26
第五节检验和维修 27
第八章附则 28
附件A 工业管道级别及其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 29
附件B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合格证 32
附件C 压力管道设计文件 33
附件D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 36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
(表压,下同)的;
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
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的管道范围如下:
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
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接头(焊缝、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等)、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
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注1:公称直径即公称通径、公称尺寸,代号一般用DN表示。
注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者装配成承载压力且密封的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如Y型、T型等)、管路中的节流装置(如孔板)和分离器等。
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鞍座、滚柱、托座、滑动支座、吊耳、管吊、卡环、管夹、U形夹和夹板等。
第四条下列管道应当遵守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公称压力为42 MPa以上的管道;
非金属管道。
第五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管道:
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
动力管道;
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
海上设施和矿井井下的管道;
移动设备上的专用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器等;
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
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道;
制冷空调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和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
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范围的管道。
第六条管道元件的制造以及管道的设计、安装(含现场制作,下同)、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应当执行本规程。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检部门)负责管道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七条本规程是管道的基本安全要求,其他规定(如技术标准、企业内部规定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
第八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管道按照设计压力、设计温度、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为GC1、GC2、GC3三个等级。
管道级别以及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的划分见附件A。
第九条管道元件的制造和管道的设计、安装的技术要求不符合本规程时,应当在借鉴和实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形式试验或者技术鉴定,将所做试验的依据、条件、结果和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有关的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组织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的结果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试用。
第十条管道元件的制造和管道的设计、安装和检验应符合BG/20801-200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时,应当先将其转化为企业标准或者工程规定。对于GC1级管道还应当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必要时,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有关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进行评审。无相应标准的,不得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gs758698
  • 文件大小290 KB
  • 时间2018-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