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河北畅销品牌评选办法(暂行)(修订稿)资料.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河北畅销品牌评选办法(暂行)(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自主品牌评价体系,规范河北畅销品牌评选活动,根据河北省政府批准的《河北省商务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河北畅销品牌是指在河北省境内创立、品牌标识以河北省为首次注册地,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竞争力、信誉度和忠诚度,商品质量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代表本行业的发展方向,并在省内、国内乃至国外有较高知名度的自主品牌。第三条河北畅销品牌是政府授予企业的较高荣誉称号,河北畅销品牌立足于体现品牌的市场占有份额和科技自主创新含量,选取商品和商贸流通企业两个领域进行评选,分别冠名为“河北畅销品牌”和“河北最具市场竞争力企业(商贸流通类)”。第四条河北畅销品牌的评选坚持科学、严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企业申请、地方推荐、专家评选、社会认可、政府发布的程序进行。第二章申请的基本要求第五条申请参加河北畅销品牌评选的品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有品牌的企业应当是在河北境内设立并独立、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自愿参加并同意遵守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品牌评选和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二)拥有品牌的企业在国家或省行业内领先,企业销售总收入居省行业前10位或国内行业前100位,品牌商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30%以上;参评商品或商贸流通企业居省内行业市场占有率前10位;(三)商贸流通企业自申请参评年度起,前三年内经营状况稳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经审计前一年度未出现亏损;(四)品牌应为自主品牌,品牌标识第一注册地为河北,品牌标识持有方为中方,且该品牌在主要销售市场(国内、国外)已申请获得标识注册或同等效力的法律保护;(五)品牌商品或商贸流通企业在主要销售市场(国内、国外)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和社会认知度;(六)品牌商品和商贸流通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卫生、环保等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社会责任要求,商品质量指标自申请参评年度起,前三年连续保持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国内外先进水平;(七)拥有品牌的企业通过了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行业认证,并在企业管理、商品质量、科技创新等方面荣获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八)拥有品牌的企业自申请参评年度起,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因商品质量问题被国内或国外消费用户索赔,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质量投诉。第三章评选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第六条河北畅销品牌评选的指标体系主要由自主品牌拥有情况、企业管理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市场占有份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社会公共认知度六项指标构成。第七条河北畅销品牌的评选,采取百分制测算方法,注重体现行业市场占有份额和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分值构成为:自主品牌10分,企业管理10分,经营状况10分,市场占有率30分,科技自主创新能力30分,社会认知度10分(《评分标准》附后)。第八条省商务厅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外市场变化情况,结合国家产业政策,适时调整河北畅销品牌评选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第四章申请的办法及程序第九条河北畅销品牌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由省商务厅具体组织,各设区市或扩权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推荐企业参加。第十条参加河北畅销品牌评选的企业

河北畅销品牌评选办法(暂行)(修订稿)资料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1723063821
  • 文件大小36 KB
  • 时间201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