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大工15秋《财务会计课程设计》大作业及要求答案.doc


文档分类:高等教育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大工15秋《财务会计课程设计》大作业及要求答案-q2y4?)`网络教育学院《财务会计课程设计》学****中心:专业:(n2M,k9m9r4J年级:-G-Z+I@*N3C$z学号:学生:+v0p+x0B(e)z4O完成日期:无忧答案网提醒大家注意:案例一与案例二都要作答!案例一远星公司成立时由某村委会、张某、李某、赵某、孙某等人出资,出资额分别为50万元、11万元、8万元、8万元、8万元。2009年1月11日,上述出资经验资合格后的次日,张某、李某、赵某、孙某即将出资额35万元汇往某商场,后又被张某、李某、赵某、孙某从某商场取出。2009年12月,陈某又用现金8万元从李某处受让了出资,故认定李某未抽逃出资。远星公司结欠某加工厂货款26万元,因远星公司未及时支付所欠货款而产生纠纷。1k9PB2N.`%y本案中,远星公司需支付所欠货款的民事责任和张某、赵某、孙某须在抽逃金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无异议,但李某是否必须在抽逃金额内承担民事责任,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李某有抽逃出资行为,那他必须在抽逃金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李某有抽逃出资行为是事实,但李某的出资义务已由陈某履行,所以,尽管李某曾抽逃出资,但不必在抽逃金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案例要求:-x2p$I#A;_从有关公司制企业的特征及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的角度分析上述观点。案例二&%Q2N-o:f"j'S2v1D6x3s/X王先生在2007年注册了一家公司,注册资本是200万元。公司注册后,正式成立了。虽然公司开张营业了,但是由于公司的经营范围设置的不是很好,同业竞争激烈,再加上公司未作任何广告宣传,最终导致业务开展非常困难,成立的当年没有任何业务收入,成立的第二年(即2008年)仅仅获取营业收入140万元。为了减少公司的开支,有效降低费用,王先生未雇佣任何职员,自己一人身兼数职,充当经理、业务员、会计和出纳等不同角色。2k*f"a0E/V,t5t王先生没有学过会计课程,但是他认为公司业务开展不畅,没有很多的收入进账,也没有发生很多的费用,这账也好记。于是,他就自己根据一些发票等原始凭证完成了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账簿登记工作。王先生进账时所涉及的经济业务如下:^8Q7_3X/T7I7x(一)2007年的经济业务/K3O1`6L-y#~!g4~2007年,王先生对公司投资200万元,成立公司,款项存入公司账户。(二)2008年的经济业务!D3_4M-W*D,},;(由于2007年没有任何收入,王先生没有给自己开工资);/b&|/i1`8J2G7K9O"

大工15秋《财务会计课程设计》大作业及要求答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418788350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