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理论从几张照片讲起是什么:偷渡潮在当时的深圳,曾经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宝安只有三件宝,苍蝇、蚊子、沙井蚝。十屋九空逃香港,家里只剩老和小。”从1955年开始出现逃港现象起,深圳历史上总共出现过4次大规模的逃港潮,分别是1957年、1962年、1972年和1979年,共计56万人(次);参与者来自广东、湖南、湖北、江西、广西等全国12个省、62个市(县)。逃港者多为农民,也包括部分城市居民、学生、知识青年、工人,甚至军人。从政治成分看,普通群众居多,也有共青团员、共产党员,甚至中共干部。有一份来自深圳市的数据表明,至1978年,全市干部中参与逃港者共有557人,逃出183人;市直机关有4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外逃。逃港的方式,可分走路、泅渡、坐船3种。按路线,则有东线、中线、西线之别。泅渡通常是首选。偷渡者往往会选择西线,即从蛇口、红树林一带出发,游过深圳湾,顺利的话,大约一个多小时就能游到香港新界西北部的元朗。广东人把这种水路偷渡称为“督卒”,借用象棋术语,取其“有去无回”之义。不少孩童从小就被家人灌输,“好好练游泳,日后去香港”。这种风险极大的逃港风潮,还催生了一个新职业——“拉尸行”。在鼎盛时期,深圳活跃着200多个“拉尸佬”。上世纪70年代末,深圳蛇口海上派出所曾经规定,“拉尸佬”每埋好一具偷渡客尸体,就可以凭证明到蛇口公社领取劳务费15元。一个当年的“拉尸佬,最多的一天,自己从公社领到了750元,而在他埋葬的50具尸体中,有4个是他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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