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会计核算方法与技巧》主要内容一、增值税核算的知识铺垫二、主要原始凭证及科目设置三、三级科目的核算——销项税额四、三级科目的核算——进项税额五、三级科目的核算——其他专栏六、二级科目的核算——增值税留抵税额七、二级科目的核算——待抵扣进项税额八、二级科目的核算——增值税检查调整九、增值税期末结转的核算十、一般纳税人申报主表的填写一、增值税核算的知识铺垫(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特征 =销售额-外购货物及劳务支出额增值税=销售额×税率-外购货物及劳务支出可抵扣项目金额×税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则其销售能产生销项税。换言之,若购进将来不能产生销项税,其进项就不可以抵扣。 (1)营业税只需考虑销售额,营业税=销售额×税率。(2)增值税不仅要考虑销售情况,还要考虑购进情况,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在销售环节与购进环节的核算在权利与义务上是不平等的。一、增值税核算的知识铺垫(二)税率、征收率和预征率根据36号归纳:五种税率,两个征收率,三个异地预收率 :5档:17%、13%、11%、6%和零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17%:(1)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13%的货物外);(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销售或进口:(1)粮食、使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1%:(1)提供基础电信服务;(2)提供邮政服务;(3)提供交通运输服务;(4)提供建筑服务;(5)提供不动产租赁;(6)销售不动产;(7)转让土地使用权。 6%:(1)增值电信服务;(2)金融服务;(3)销售无形资产(销售土地使用权除外);(4)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5)提供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零税率:(1)国际运输服务;(2)航天运输服务;(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5)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档:3%、5%。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36号文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1)基本规定: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2)特别规定:5%征收率①一般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情况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②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情况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档:2%,3%,5%。房地产业预征率为3%或5%;建筑业预征率为2%或3%。(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由于我国目前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等档次太多,不同项目适用的税率不同,对于业务内容相近,但由于签约项目名称不同可能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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