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登记号:SMP-QM-008
产品召回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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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审定/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技术部、采供部、储运部、销售部门、财务部、制造部、行政部、QA
1. 目的
建立一个产品召回管理规程,以规范药品召回,加强售后服务,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因质量原因不合格或其他不宜临床使用(紧急报道的药品不良反应而要求临床停用的)的
药品市场召回过程管理。
3. 职责
企业负责人负责组建药品召回工作小组及召回指令的批准。
质量受权人负责制定拟召回准备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整个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药监部门汇报并备案
整个召回过程,负责提交召回报告、调查评估报告、日常召回进展报告、变更报告、产品召回总结报
告等。负责安排召回产品的后续处理事宜,召开总结会议,以及负责安排并协调召回工作小组的各项
工作。
质量管理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复核产品召回情况、对召回产品进
行检验,并负责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召回报告及总结。
销售部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负责市场药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召回
过程与客户进行沟通、与客户协商替代性供应方案或补偿方案等。
储运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配合完成召回产品清单及召回药品的贮存与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召回药品的货款及帐务处理等。
制造部负责参与制定召回准备方案,负责按替代性供应方案的生产(必要时)等。
其他部门配合好药品召回的相关工作。
专业人员负责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召回决策组织机构活动提供支持。
4. 内容
术语或定义
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根据召回活动发起主体不同,药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
主动召回: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信息的收集分析,调查评估,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在没有官方强
制的前提下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做出召回。
责令召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潜在安全隐患,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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