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翻唱作品合法性的几点研究分析
对翻唱作品合法性的几点研究,对其中一些详细制度进展了建议性的阐述,以期更好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今年夏天最火的综艺节目非?中国好声音?莫属,其中选手李代沫翻唱了曲婉婷的?我法律规定,使用别人作品的,应当自使用别人作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著作权修改草案第二稿中将著作权法定容许进一步限缩为教材法定容许和报刊转载法定容许两种情形,取消第一稿第四十六条关于录音制作法定容许、第四十七条关于播送电台、电视台播放法定容许的规定,将其恢复为作者的专有权。也就是说,只有用于编写教材和报刊转载时,使用者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相关作品,播送电台和电视台假设要使用某部作品也必须事先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法定容许范围的进一步缩小,取消录音制作、播送电台、电视台播放的法定容许,表达了对著作权的尊重和智力成果的保护,也导致合法翻唱的条件更为严苛。
笔者认为音乐作品录制成录音制品的法定容许应该涵盖对该音乐作品的翻唱表演但是,这个表演应该是非公开
进展的,是为了录制录音制品的需要而进展的表演。假设是公开表演,那么未经容许,仍然构成侵权。
(二)现场商业表演中的翻唱行为,以演出会、选秀节目为例
现如今的演唱会、选秀节目中翻唱已经成为歌手博取掌声与人气的必备手段,类似的明星模拟简直就是直绎性演绎。文中的李代沫是在选秀节目?中国好声音?中翻唱我的歌声里,被广阔观众记住,并迅速虏获了一批歌迷,以致于有些歌迷将这首歌打上了李代沫的标签。
演唱会和电视台节目使用到的歌曲形式多样,涉及到的著作权法律关系也偏复杂、零散、即时。对此,我国实行音乐著作权集体统一管理,即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管理。音著协与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之间在法律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按照这种关系,音乐人参加该组织的时候,同该组织签订一个协议,将自己作品的有关著作权交由该组织行使,而该组织可以向使用作品的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商业性使用者,收取作品的表演权使用费,并将该收入按一定的方法向著作权人分配。然而,音著协采取会员制管理形式,著作权人依靠申请自愿入会,非强迫性,这就导致并非所有的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了音著协统一管理。文中?我的歌声里?的作者曲婉婷并未参加音著协,对于此类著作权人,有人认为应该采用著作权延伸管理,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从向其授权的会员延伸到未向其授权的非会员。著作权修改草案第二稿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延伸性集体管理明确限制了适用范围:播送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发表的文字、音乐、美术或者摄影作品;自助点歌经营者通过自助点歌系统向公众传播已经发表的音乐或者视听作品。并且,保存了权利人书面声明不得延伸性集体管理的规定,增加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平等对待所有权利人的规定。
(三)翻唱类音乐娱乐网站中的翻唱行为
网络上存在着大量的翻唱型娱乐网站,比方土土翻唱网,网友通过翻唱歌曲,然后录制、上传到此类网站,
进展全网娱乐分享。对于此类行为是否侵权呢?有人认为网站翻唱侵权只有以营利性为目的,才构成侵权。德国联邦最高法院1956年有一著名判例:德国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GEMA发现一乡村教堂唱诗班未经容许演唱了GEMA的作品,事后也拒付报酬,理由是教堂是为上帝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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