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机关打击与防范的关系.doc浅谈公安机关打击与防范的关系文章标题:浅谈公安机关打击与防范的关系群众看公安, 关键看破案, 工作干得好与坏, 关键看打击数和破案率, 这是目前普遍存在于相当一部分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片面认识, 他们认为: 只要把发生于辖区的大案要案破了,全额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破案打击任务, 那就完成了公安的全年任务, 实现了全年工作目标。这些都是长年来由于公安警力、经费缺乏, 疲于应付打击破案工作等种种原因所产生了重打击, 轻防范的错误思想, 如何正确认识打击与防范的关系, 理顺公安刑侦打击破案与治安管理防范控制的关系,我想粗浅地谈谈我的认识。近年来, 随着中央作出西部大开发的决定, 重庆作为西部重点城市, 经济高速发展,人、财、物的大流动, 导致社会形态的迅速演变,不仅使原有的社会公安防控体系面临巨大冲击, 且刑事和各种治安案件呈明显增多的状态, 公安工作也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崭新挑战, 为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所以, 各类专项整治连续不断,“严打斗争”年年开展, 确实从形式上保持了对刑事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随着形势的发展, 社会对公安工作的要求日渐增加, 警力、经费矛盾的逐步减少, 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公安派出所仍然打击和防范不分, 继续“重打击、轻防范”, 那么将严重影响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影响工安的整体工作。如何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 群众满意”的最终目标, 除了从加强队伍管理, 改革工作机制等方面着手外, 笔者认为: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打击和防范的关系, 是指导我们全面维护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之规定,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 维护国家安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护公民的人民安全, [ 找材料到 xx --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 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从中不难看出, 抓好治安防范对于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的重要性。公安部《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 派出所是市、县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派出机构, 是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 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打击犯罪”是警察的天职, 但不是全面解决维护社会秩序问题的“本”。防范与打击并不是对立的两个工作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通过加强防范, 可以有效防止犯罪的发生, 从而减轻高发案率给打击工作的巨大压力。在我们工作的过程中, 或多或少都有着这样的经验, 当案发高峰之际, 临时组织警力全天候上街巡逻,成为遏制刑事案件高发势头的有效手段。2002年初, XX 市公安局在 XX 市城区各社区成立了社区警务室以后, 有力地加强了城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随着防范工作的逐步规范落实, 城区的刑事案件发案数大大下降, 老百姓的安全感得到明显加强, 连派出所的民警们都欣慰地说: 几年没有松过一口气了。通过加强防范, 还可以及时有效地发现犯罪, 促进打击工作。据资料介绍: 日本警学专家统计出: 案发后 3 分钟赶到现场,对犯罪嫌疑人的捕获率为 30;3至5 分钟内赶到现场,捕获率下降到 , XX 市公安局通过搞好防范工作破获的刑事案件每年也占该局破案总数的不小比例, 只有在认真抓好防范工作的过程中, 最大限度地让警察靠近发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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