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视野下领导干部应如何把握住底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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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视野下领导干部应如何把握住底线.doc法制视野下领导干部应如何把握住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 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 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 牢牢把握主动权。随后, 中央各部委和地方各省市也都从自身的工作角度出发, 纷纷强调底线思维的重要性。谈到底线思维, 不由令人联想起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的另一种思维方法- 法治思维。那么,什么是底线思维? 什么是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与法治思维之问究竟是什么关系? 从治国理政的角度看,法治思维与底线思维应该是两种既有交叉又有不同的思维方法。法治思维是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的主体思维,涵盖了当今社会改革、发展、稳定三大领域; 而底线思维是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的重要思维方法之一, 其大部分内涵可以为法治思维所含摄, 当然也有其独特的内涵和外延, 比如特定时期的经济增长率底线和失业率底线, 比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提出的高于法律要求的某些道德底线和组织底线等。然而就总体而言, 底线思维的大部分内涵的确可以为法治思维所含摄。本文拟结合具体案例, 从法治的视野诠释底线思维的内涵, 以论证两种思维之问的联系, 揭示底线思维的法治属性。一、底线刚性思维 2012 年9月, 某市发生了一次反对日本政府“购岛”的群体性聚集事件。聚集人群先是在日本领事馆外和平抗议, 表达对日本政府“购岛”闹剧的愤慨和不满。不久之后,部分聚集人群情绪失控, 开始肆意破坏公私财物。看到这种场景, 参与临场指挥的一位同志向主要领导提议, 立即命令警察介入, 阻比暴行。然而这位领导犹豫了一下, 没有立即下达命令, 而是让人先打电话给公安部, 征求公安部的意见。等到公安部意见反馈回来之时, 现场已经一片狼藉, 部分商店财物受损,部分无辜群众受伤,警察的现场控制错失了最佳时机。这一惨痛案例的临场处置思维是十分值得反思的。相信在那一刻, 主导这位领导干部的思维方法一定不是法治思维, 而是人治思维, 因为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 这位领导干部居然在等待某些人的命令, 而不是直接听从法律的命令。也许这位领导干部会争辩说, 这不是人治思维, 而是政治思维, 所谓外交无小事, 关键时候请示上级是讲政治的表现。讲政治当然没错,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 讲政治同样不能逾越法治的底线。这条法治的底线是确定性的、刚性的,是一个社会保护其成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防线。一旦法律制定,底线就随之确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突破。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对于执法者而言, 这条底线的确定性和刚性不仅意味着被动的守法,更意味着主动的执法。每一位合格的执法者都必须明白: 其一, 当暴行开始的时候,法律已经确定性地规定其为犯罪; 其二,当暴行开始的时候,法律已经确定性地授权自己执法; 其三,倘若有人想要问责,法律已经确定性地为自己的执法行为免责了。这就是法治的底线刚性思维。事实证明,这条底线的刚性越强,对犯罪的阻遏力度和威慑程度就越强,社会管理的成本就越低。这条底线的刚性越弱, 犯罪的侥幸心理就越严重, 社会管理的成本就越高。从遏制暴行到防止***, 从社会管理到廉政建设, 底线刚性思维都是这个社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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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