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化渣土监管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共 2599 字) 1 建筑渣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建设 在已有系统基础上,汇集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与服务渣土的行政处罚数据,实现与市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海事局、城管执法系统、行政事务受理系统设计数据接口, 实现与渣土相关数据共享与获取; 渣土运输企业信息, 结合建交委与市容绿化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的信息, 采集企业基本信息、车辆信息、驾驶人员信息等基础资料; 渣土申报信息,基于申报系统采集工地出土、渣土运输、码头转运、卸点处置信息; 建筑工地信息, 实现建委、交通、城管执法管理信息共享; 根据“制度+ 科技”渣土处置管理效能监察的要求,建立一系列综合系统,开发现场执法监管 APP 建立消纳点(中转码头)管理平台,完成消纳点(中转码头) 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 支持现场审核渣土消纳(中转) 卸点的材料, 加强日常监管; 建立建筑渣土巡查系统, 实现以手持机为媒介的移动巡查机制, 形成的违规记录与市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海事局、城管执法系统、行政事务受理系统设计数据接口; 移动平台支持, 建筑渣土管理中的共享信息实现移动 App 发布与检索, 为政府、协会、企业、公众提供分层应用。 移动平台发布与检索针对建筑渣土管理中的共享信息实现移动 App 发布与检索, 为政府、协会、企业、公众提供分层应用。移动 APP 可实现系统对工地信息、项目信息、承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渣土运输中标企业等相关信息查询; 系统实现运输企业基本信息、法人代表、企业违规违法记录、相关违纪信息等相关信息的查询; 具有车辆基本信息查询功能, 交通违法违章信息、相关事故信息等历史信息查询; 具有渣土消纳点(码头) 的基本信息查询、相关资质、法人代表、以及执法违章违法信息的查询; 按巡查内容进行分类, 可对工地、运输车辆、消纳点(码头)等现场进行巡查,并可进行现场取证、拍照,并可对相关违章与违法行为进行书面记录上传。 2 主要技术创新点建立了诚信自主管理的行业生态圈,整合建筑垃圾管理中各环节的应用者与其关联数据, 实现数据标准定义: 定义标准交换数据格式、定义各个环节可交互数据的类型描述、定义交互数据的检索与推送触发情景, 达成行业数据的自动按需推送, 自动监管记录与诚信评定。利用物联网的设备感知能力实现对行业数据的无人工干预采集; 利用手持机( 手机、平板、专用移动设备) 的移动便捷性实现行业参与者的碎片时间利用和无线通讯能力实现行业数据的推送收取、分析检索与信息采集; 利用云平台的大数据收集、分布式分析存储和规则化数据挖掘实现行业数据的智能应用。在数据接口标准化实现对行业数据的智能感知、碎片采集、自动推送和数据挖掘; 利用数据的圈内循环, 实现行业参与者的自主管理和自主诚信评定, 达到管理的良性循环。建立了面向服务的云平台, 针对各接入系统的多样化, 建立数据接口转换模块, 实现原有应用数据的云端整合; 针对行业应用的参与者的需求多元化,建立数据挖掘应用的云推送。 3 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融合比较各城市的渣土监管主要集中于单项技术与部分技术性的融合, 侧重于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 偏重于技术管理, 覆盖整个渣土行业流程、多环节的综合监管与联动, 系统性的综合管理相对较少,行业管理单位之间的信息联动相对薄弱,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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