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2 庭审观后感我是仲裁二庭的被申请方的律师,在庭审后,有以下的感想: 首先,我们是从没有旁听过仲裁庭审,在网上也是找不到相关的视频可以参考, 所以,对于庭审程序,因为老师让我们熟悉过了仲裁程序,所以对于大致的庭审流程还是可以明白和知晓,但我们确实还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举证质证阶段, 我们双方律师对于举证质证还是比较死板的,一份一份证据进行列举,然后对方律师就一份一份证据进行质证,没有能够把“一质一证”和“多证一质”灵活的结合起来,为此,未能节省不必要浪费的时间。再者;我们庭审的时候,也没能对双方开庭所持有的证据的份数及内容进行核对。就感觉我们庭审中很多细节都不清楚的,需要不断地改进。然后:因为仲裁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仲裁协议,也就是比较注重双方的意愿,所以比较强调能调解的就进行调解,不能调解的就进行裁决,我们仲裁二庭是第一个仲裁组进行调解的,所以我们律师,不清楚该怎么回应仲裁员的提问,只会为自己所认为的我方当事人的利益出发,所以不知道怎样才算是让步,仲裁员对于这一个环节也是属于“摸着石头过河”。但感觉调解阶段可能因为我们双方当事人的律师都没有实际旁观过调解,所以我们双方在调解的时候, 仿似回到了辩论环节,就是一开始我们双方还在继续辩论,为我们所认为的合理并且能为我们当事人“谋利”的细节进行反复陈述。然后我总觉得调解不应该是那个样子的,还感觉仲裁员在偏袒申请方。所以在老师点评的时候,也有指出在调解阶段,仲裁员的身份已经转化为了调解员的身份,所以在调解阶段,不管调解得怎么样,调解过程的内容不会影响裁决结果,并且在此阶段,调解员也还是不能透露内心地真实想法,这些都是属于教科书中学不到的知识,正所谓“实践出真知”。最后,我感觉我们问题很大的地方就是,不管是调查环节还是辩论环节,我们双方的律师都是一直围绕着自己的观点反复地进行辩论,在之后我们的仲裁秘书也有说道我们的这一点不足,我们确实是对于这些方面不能很好地把握,就是无意中就把一个庭审过程变成了“据理力争”的过程了,其实在之前刑事诉讼模拟庭审和民事诉讼模拟庭审的时候,老师们就有说及对于一些事实和法律依据陈述一遍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反复地提及该陈述内容。对于争议焦点,也是一个我觉得做得比较不好的地方,我查阅书本,书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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