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物业服务规范.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4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ICS 备案号: DB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DB 物业服务规范 Property Service S tandard 发布实施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物业服务规范前言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倩、陈海铭、曹阳、饶杰、冼峰、廖小斌、刘双乐。深圳市物业服务规范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物业服务活动中,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综合服务、建筑物共有部分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等的服务规范及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内的普通住宅、写字楼、工业用房等物业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然而, 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3 年 379 号令《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3 年 373 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标准 GB19120-2003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建设部 CJJ27-2005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建设部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设部建住房[2006]3 号《电梯应急指南》;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64 号《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 2004 年 132 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建设部 2007 年 164 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建住房[2000]008 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建设部 2002 年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建设部建城[1997]21 号《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建设部建城[1996]542 号《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 中物协[2003]1 号《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07 年 57 号令《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6]18 号《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7]1 号《关于印发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物业服务区域已建成并已交付业主使用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工业厂房、学校、医院、政府办公楼等及其建筑物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等组成的统一物业服务区域。 物业管理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建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 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物业服务资质的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组织。 物业服务合同房地产建设单位、建筑物产权人、业主及其组织与物业服务企业, 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等内容, 共同约定的书面协议。 业主房屋、物业或建筑物的所有权人,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房、经营性物业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享有共用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非业主使用人是指未取得产权的物业使用自然人或组织,非业主使用人仅具有物业的使用、租赁权。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是维护业主权利的业主自治组织, 其职责是接受业主大会授权,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一方的义务和权利。 急修对严重影响物业服务区域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修复。 完好率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情况占总体情况的比例。 业主满意率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持满意和满意态度的人数占征询人数的比例。 4 总则本规范通过对物业服务内容的分类、分项、分级, 具体明确物业服务的内容及规范, 尽量体现服务和消费的公平性, 为物业管理的双方当事人, 根据物业类别选择分类、分项、分级的服务内容作参考,为不断提高深圳市物业服务水平提供规范指导。 5 服务基本要求 组织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资质证书,同时在物业服务区域设立独立核算的服务机构; 物业服务企业应有健全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物业服务规范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changjinlai
  • 文件大小266 KB
  • 时间2017-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