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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实施背景下的法律实务专题讲座.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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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行为法学会中行法培[2017] 第 15号关于举办《民法总则》实施背景下的法律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社会民众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同时也是法官、仲裁员、律师裁判与办理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民法典总则编是为了规定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而制定的法规, 规定了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不仅是整个民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法治的基础。民法总则的制定、民法典的编纂,意味着民事权利的保护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全面依法治国, 防范公权力随意侵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帮助各有关专业人士了解民法典编纂的背景,解读《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基础上的继承、改革和创新, 掌握《民法总则》的内容、框架、结构,解读《民法总则》相关重要问题,在工作中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总则》,经研究,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特举办“《民法总则》实施背景下的法律实务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 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承办单位: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北京神州法培教育咨询中心二、参加对象各级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领导、法官;各级检察院分管—2 —民事工作的检察长、检察员;各类银行金融机构相关部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类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务专员; 各仲裁委;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律师; 从事民商法律教学及研究的专业人士等。三、时间、地点第一期 201 7年5月 06日— 07日成都市( 5月5日报到) 第二期 201 7年5月 20日— 21日青岛市( 5月 19日报到) 四、参加办法参加代表须交会议费3000元/人(含资料、专家报告、场租等) 。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1.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话: ********** (微信报名) 联系人:牛喜彦附件: 1 、讲座日程安排 2 、报名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2017 年4月附件 1 :日程安排—3 —第一天(星期六) 9:00-12:00 14:00-17:00 (一) 关于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考虑与《民法总则》的立法热点问题 1、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2、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编纂民法典的工作步骤 4、民法总则草案起草工作情况介绍 5、《民法总则》制定的背景、思路、基本原则 6、《民法总则》制定中的争议热点问题 7、《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与重要新制度 8 、与民法典其他部分的协调 9、《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基础上的继承、改革和创新(二)关于基本原则、法律适用规则及其司法实务运用 1、《民法总则》的一般原则 2 、民法典的法律渊源及其适用顺序 3 、民法的适用范围 4 、民法的基本原则 5 、民事纠纷处理 6 、特别法优先(三) 《民法总则》的民商事主体制度的更新与发展 1、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成年监护制度;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 2 、法人:一般规定;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3 、非法人组织主讲专家: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法学家,全程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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