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建筑供电与配电一、电力系统的构成发电厂发电机电力网变电设备(升压及降压) 电力线路(各种电压等级) 电能用户用电设备 (升压和降压) 配电所电力线路电网的电压低压: 高压: 3、6、 10 、 35 、( 60 )、 110 、( 154 ) 超高压: 220 、 330 和 500KV 划分高低压的界线: 1kV ?变电所功能接受电能变化电压分配电能分类升压降压枢纽区域用户组成变压器配电装置配电所功能接受电能分配电能组成配电装置 GT 1 10KV T 4 T 2T 3 D 1 220KV 110KV 6KV 35KV 3KV 220KV/121KV/ 35KV/ 升压变电所降压变电所降压变电所降压变电所 3 .电力用户(用电设备) 消耗电能的场所,将电能通过用电设备转换为满足用户需求的其他形式的能量 70% 是电动机类设备 20% 是照明用电设备高压用电设备:额定电压在 1kV 以上低压用电设备:额定电压在 1kV 以下二、负荷分级与供电要求电力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 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三级负荷。 : (1)中断供电将造***身伤亡者。(2)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3)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4)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对于某些特等建筑,如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通讯枢纽、国宾馆、国家级及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的一级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中断供电将影响实时处理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正常工作或中断供电后将发生爆炸、火灾以及严重中毒的一级负荷亦为特别重要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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