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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研究的论文.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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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研究的论文.doc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研究的论文 2006 年 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以下简称新准则),与现在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做了较大变动,如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文主要对新准则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希望对财务人员深入理解新准则有所帮助。一、新准则的适用范围存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一种重要资产,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如直接购入,投资者投入,通过债务重组或非货币性交易取得,但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按存货管理的资产都适用新准则。例如,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应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5号—生物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成本,应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确定。二、新准则和旧准则的不同之处相对于旧准则,新准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 1 )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平均法。企业在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时,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取消的原因主要在于后进先出法下成本流与实物流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一致,而移动平均法计算过于繁琐且无太大必要。由于先进先出法更侧重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对于那些生产周期较长、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上市公司将产生一定的影响。.cOm 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公司,由于显像管价格不断下跌,如果改为先进先出法,将导致成本上升,利润下降;而那些以有色金属为原料的公司,由于有色金属的价格不断上涨,如果把后进先出法法改为先进先出法,将会增加利润。(2 )允许因存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对于因存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旧准则的规定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新准则规定,如果是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在满足有关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 3 )取消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分次摊销法和净值摊销法。规定企业应当采取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4 )改变了投资者投入存货入账成本的计量。除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以外,新准则还针对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作出了例外性规定,这时应按公允价值确定存货的成本, 符合新修订的《公司法》关于“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的规定。三、新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准则对收益、费用、损失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与税法存在差异,在新准则中的体现之一是对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不同。新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据实扣除的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提取的各种减值准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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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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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