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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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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古老的法律概念,究其渊源, 它最早出现在罗马法民事诉讼中。 1990 年 10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首次把举证责任引进行政诉讼中。举证责论文联盟在法学界上被称作诉讼制度的脊梁, 它是一种法律推定制度, 即一方当事人无法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则将承担败诉的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其包含有两层含义: 一是指有关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 二是指举证人提供证据后使之证明案件某个方面或全部事实的责任。民事诉讼的一般证据规则是谁主张, 谁举证, 从《行政诉讼法》第 32 条规定来看,行政诉讼的一般证据规则是行政机关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而不是由提出诉讼主张的原告举证, 但原告对是否存在具体行政行为及该行为与其有利害关系负举证责任,即被告负举证责任。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行政诉讼制度民告官的特色。可以说, 掌握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精髓, 也就掌握了打开行政诉讼制度的钥匙。一、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 2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源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 但因为两种诉讼程序性质、形式和特征存有诸多不同,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以谁主张, 谁举证为一般原则, 以举证责任倒置为特例。例如《民法通则》中规定的特殊侵权案件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医患纠纷的举证。而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法》第 32 条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据此, 当被告行政机关不能证明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时, 就由被告承担败诉的后果, 原告并不因举不出证据反驳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而败诉。例如, 某县一啤酒批发店被该县卫生监督部门罚款, 其罚款的原因是该批发店销售了质量不合格的啤酒。该批发店不服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将该县卫生监督部门告上法庭, 被告、原告对所销售啤酒的质量是否合格举不出确凿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被告败诉。这是一个典型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案例, 此判决充分体现了行政诉讼法的目的。其判决是有理有据的。这是因为: 首先, 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必须依法行政, 严格遵守先取证, 后裁决的原则, 不能恣意妄为、凭空裁决; 其次, 本着有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利益, 当被告不能证明其行为有事实根据时、就要做出有利于原告的判 3 决, 以防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遭受违法行政行为的损害。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即一方面要求被告提供事实根据, 另一方面要求被告提供法律依据。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问题实行谁主张, 谁举证即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谁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谁举证的原则。其理由: 一是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与其诉前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要求相吻合。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这一原则要求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必须建立在持有充分证据和法律依据的基础之上, 应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合法程序。既然如此, 那么在行政机关作为争议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后, 理应由其承担举证责任, 证明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 二是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可以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宪法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管理权时同样也要依法办事,否则行政机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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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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