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1: 淄博职业学院 20 14 年度系(院、部)绩效考核指标指标主要观测点和计分办法数据采集提供 1. 公共指标( 20 分) 1. 工作纪律(1分): 教职工出勤率达 95% 以上, 上班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出勤率每低 1 个百分点减 分,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等每人次减 分。组织人事处、 CRP 2. 院级会议(1分): 部门无无故缺勤和迟到早退现象。每有 1 人次无故缺勤减 分, 每有 1 人次迟到或早退减 分, 每有 1 人次违反会场纪律减 分。办公室、 CRP 3. 值班情况(1分): 按规定参加学院干部值班、部门值班、公寓值班等。迟到 1 人次减 分, 缺勤 1 人次减 分,值班记录或报告不规范每次减 分,公寓值班迟报 1 次减 分。办公室、学生处、 CRP 4. 财务管理( 1分) :本部门无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现象,每发生 1 次减 分; 部门或个人受到经济责任追究的, 每人次减 1 分。财务处、审计处、 CRP 5. 资产管理(1分):有专人负责资产管理, 本部门资产账实相符, 办公面积不超标。每有 1 项资产帐实不符减 分,办公用房总体面积每超过国家规定的 1%减 分。资产处、 CRP 6. 安全管理( 2分) :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发生 1 次校内处理的一般性责任事件、案件、事故减 分,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案件每人次减 分,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案件每人次减 分。部门教职工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每人次减 1 分。保卫处、 CRP 7. 廉政效能(2分): 落实廉政责任书, 年内无违法违纪违章事件发生。每发生 1 人次一般性违法违纪违章事件减 分; 出现违法违纪违章事件受到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的, 每人次减 1分; 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事件或四风问题,被学院通报每次减 分,被上级通报每次减 1 分; 党员干部未按规定参加廉政教育活动,每人次减 分; 不落实群众路线、工作效能低、工作态度不好、管理服务不到位、不作为等被投诉且被查实每次减 分。纪检监察室质控与绩考办 CRP 8. 党员发展( 1分) :发展党员工作被投诉每次减 分;失职受到责任追究的,每人次减 1 分。组织人事处、 CRP 9. 文化环境( 1分) :本部门没按要求开展文化建设或各场所文化环境差, 每被通报 1 次减 分。宣传统战部、 CRP 10. 卫生环境( 1分) :维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卫生维护不及时, 办公室、教室及实践场所卫生环境差,每被通报 1 次减 分。工会、学生处、教务处、 CRP 11. 节约型校园( 1分) :遵守节约校园相关规定,违反节约校园规定每被通报 1 项次减 分。后勤处、 CRP 2 指标主要观测点和计分办法数据采集提供 12. 宣传报道(1分): 按学院规定完成本部门宣传报道任务, 网站更新及时。宣传报道任务每少完成 1 篇减 分。网站更新不及时每被通报 1 次减 分。被市级及以上媒体负面报道,此项不得分。宣传统战部、 CRP 13. 数字化校园(1分): 遵守学院校园网、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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