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体外循环”企业逃避纳税作者:齐凤军,房敬学最近, 大连市旅顺口区地税局在清理企业欠税工作中发现, 欠税企业采取资金“体外循环”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现象十分严重。仅以该区 10 家欠税企业为例,上半年企业“体外循环”资金竟多达 1500 多万元,造成地方税务部门近 500 万元的欠税未能及时追缴。据调查,企业资金“体外循环”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手段。企业回笼资金不进开户银行专门账户, 却实行多头开户甚至入银行个人账户。例如,9 月份旅顺口区地税局在对北海某砖厂采取欠税强制扣缴时发现, 该厂在 3 家不同的银行中共开设了 6 个户头。旅顺口区地税局在同时冻结了该厂的这 6 个银行账户后, 仍然发现该企业有回笼资金周转的迹象。经进一步调查, 原来该单位除企业账户外, 还另在财务科开设了银行个人户头。据介绍, 企业这种多头私开账户的行为, 不仅使企业实现的税款难以追缴入库, 更容易造成企业经营失控和财务管理上的混乱。企业产品(商品)销售实行现金交易,不入银行往来账户,进行坐收坐支,甚至不入账。例如, 某厂采取降价销售方式吸引客商现金采购, 并将取得的销售收入直接用于工资发放和生产经营。企业采购材料实行产品交换,以物易物,不作账务处理。企业以实物发放代替工资、奖金, 不做或少做销售收入,偷逃应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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