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信息化空子———利用网络、电子软件加密等技术隐匿收入,企业财务的各种凭证、报表都以电子凭证的形式出现和传递,利用网络或财务软件加密等技术记载其经营活动和交易信息,做假账或账外经营去年年中,根据群众举报,莆田市国税稽查局依法对莆田市某公司 2002 年度的经营纳税情况进行专案检查。当检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调取公司纸质的账簿凭证后,要求该公司负责人打开计算机并输出相关数据,但公司负责人称会计己请假多日暂时联系不到,电脑的密码由会计专人负责,且公司刚成立不久, 电脑上也无与经营有关的数据。检查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请来了局里的计算机专业人员,运用专业技术手段进行解密。经过将近 2 个小时的努力,技术人员终于破获了开机密码,并在自带的便携机上安装了企业的应用软件,把企业的管理数据备份导入到便携机,收缴软件加密码,同时收集企业备份电脑数据的磁盘等资料并进行了拷贝。回到稽查局后,技术人员马上运行安装在便携机上的企业应用软件,提取出企业销售收入、材料采购、进出仓、供销商等与经营纳税有关的资料,计算出企业各月的销售收入。检查人员将企业纸质账簿上列示的销售收入与技术人员获取的数据逐笔进行核对,发现电脑显示的销售收入额大于企业纸质账簿体现的销售收入。经过检查人员进一步***,核实企业纸质账簿凭证上少申报销售收入达 846115 82 元,该局依法对该公司的偷税行为作出补税 143839 69 元的处理决定及罚款 143839 69 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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