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可焚烧处置)管理办法
一、一般工业固废的定义:
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 5085鉴别标准和GB 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一)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 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一般工业固废(不可焚烧处置)的适用范围:
一般工业固废(不可焚烧处置)(以下简称“不可燃工业固废”)主要分类归纳见下表:
类别
81
84
57
51
55
86
废物名称
冶炼废物
工业粉尘
有机废水污泥
含钙废物
金属氧化物废物
工业垃圾
类别
99
56
85
83
82
60
废物名称
其他废物
无机废水污泥
黑色金属废物
矿物型废物
有色金属废物
皮革废物
固废中心已建成的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的运行能力和对入场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可接受的入场废物控制指标为:浸出液的COD低于600mg/l、BOD低于200 mg/l;各项重金属离子浸出指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限值。
三、一般工业固废(不可焚烧处置)的申报:
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浦东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申报表》,明确产生不可燃工业固废的产废工艺及产废量等信息。申报材料中必须具备用以证明所产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范畴的环评结论和批复,若废物的产废工艺及特性不能明确界定为一般工业固废的,则产生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证明该类废物作为一般工业固废管理的法律依据。
固废中心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周二、四下午13时~16时,国定假期除外。
四、一般工业固废(不可焚烧处置)产生情况的核实与处置价格核定:
废物的采样工作由产生单位或固废中心进行采集,废物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固废中心将依据对入场处置的不可燃工业固废管理技术要求进行相关检测分析,并确定是否可接受处置。
我中心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的入库标准为:含水率低于60%;浸出液的COD低于300mg/l、BOD低于100 mg/l;各项重金属离子浸出指标低于工业污水三级排放标准。
固废中心将严格按废物相关检测数据核定处置成本。若工业固废各特性指标符合入库要求,则以处置基准价核定,基准价为550元/吨;若入场的工业固废相关测定指标低于入场控制标准(但高于入库标准),且经预处理后可达到相关入库标准的,则其处置费由预处理成本加上处置基准价进行核定;若经预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入库标准的,该类一般工业固废将不允许入场进行处置。
不可燃工业固废的相关运输及包装费用不计入处置单价,将另行按实结算。
五、合同签订管理流程:
在固废中心综合业务部与产生单位完成商务洽谈后,将由固废中心起草不可燃工业固废处置合同供产生单位评审,在产生单位确定合同条款后进入固废中心业务合同管理评审流程,经客户服务部(确定废物包装及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282975922
  • 文件大小49 KB
  • 时间2017-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