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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既未遂形态认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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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20Malro2010
YangtzeNormal Vol2No2. .
口法学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既未遂形态认定
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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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该罪既未遂形态的认定应当分别就四种行为方式进行具体分析。对于走私毒品罪,毒品是否顺
利进或者出国境是判断既遂与否的标准;对于贩卖毒品罪,应依交易双方依买卖毒品的意
思转移占有为准;而运输毒品罪的既遂只需要行为人实施了运输毒品的行为即可,而不论是否将
毒品运到目的地;制造毒品罪应以实际上制造出毒品为既遂标准,着手制造毒品后,没有实际上
制造出毒品的,则是制造毒品未遂。
【关键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既遂;未遂
【砗挤掷嗪臸. A【文章编号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系最高以毒品是否进入我国境内作为判断标准,毒品进入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谢H嗣窆埠凸谭确我国境内的为既遂,毒品没有进入我国境内的为未
347遂。也有学者认为,按照毒品的流向,走私毒品主
的罪名,它是指违反国家管制毒品的法律法规, 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只要明确了输入毒品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苯的既遂与未遂标准,输出毒品的既遂与未遂标准就
丙***《、吗啡、***、***以及其他毒品容易解决了。但必须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
的行为。关于本罪既未遂形态的认定,在理论上入来讨论。陆路输入应当以逾越国境线。但是,在
存在比较大的分歧,因而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具具体认定时,还会因为行为人所选择的走私方式而
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由于本罪在客观有所不同。关于海路、空路输入毒品的既遂,在外
方面表现为走私毒品、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和制国刑法理论上有五种不同观点:一是领海、领空
造毒品四种行为方式,行为人所实施的可以是其说,即装载毒品的船舶或航空器进入本国领海或领
中任何一种行为,也可以是四种行为的组合,而空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二是登陆说,即将毒品
且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任何一种行为或者四种从船舶中转移到本国领土内晃适欠癖K扒时,
。行为的组合均可独立成罪。因此,本文将分别对将毒品从航空器中转移到地面时为既遂,否则为未
四种行为方式既未遂形态的认定作出分析。遂。三是关税线说,即在毒品经由保税区等海关支
配、管理的地域的场合,转移到保税区等之外才是
一走私毒品罪的既未遂形态认定既遂,否则为未遂。四是搬出可能说,即装载毒品
的船舶或航空器在本国港口停靠或在机场着陆后,
走私毒品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将毒品从境出现可能将毒品转移到船舶或航空器外的状态时为
内输出,二是将毒品从境外输入我国。关于输入既遂,否则是未遂。五是到达说,即装载毒品的船
毒品的既遂标准,有学者认为,总的来讲,应当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
f1200912-08
J2007
(07SFBi005)
【作者简介】胡江)()
科长,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时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主要从事中国刑法学、犯罪学研究。
262 胡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既未遂形态认定口
遂,否则为未遂。⋯张明楷教授认为,上述第五种
观点可以被我国采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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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ying_zhiguo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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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