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陆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陆丰市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职责》等的规定,陆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甲方)与本局人秘股(乙方)签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贯彻履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陆丰市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职责》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严格遵守本局制定的《计划生育制度》,积极支持配合本局组织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干部工作责任制。
三、乙方对本股室人员落实计划生育的情况,必须做到切实加强检查和督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的完成。
四、乙方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股室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杜绝非婚生育和政策外生育,对违法生育对象要坚决落实计生政策,并追究乙方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五、甲方将于年底对乙方股室人员落实上述责任目标
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评情况实行奖惩。
六、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陆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秘股
党组书记、局长签名: 责任人签名:
二○一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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