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利用中期财务报告信息应注意的几个问题.doc有效利用中期财务报告信息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笔者认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用中期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需要注意下面一些问题:
一、各中期收入与费用不合理配比的问题
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准则采用独立现作为理论基础固然有很多优势,但容易造成各中期的收入与费用的不合理配比。这将导致两个不良后果:一是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业绩的正确评价;二是导致各中期列报的收益波动很大,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年度结果的预测。
很明显,上市公司执行中期报告准则后,就人为地将一个会计年度细分为几个更短的时期,并提供了每个中期的财务报告,会计信息使用者将会利用这些中期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应的决策。而在现实中,每个企业都有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其年度内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很可能是不均匀发生的。例如,对于季节性较强的企业来讲,其主要收入可能发生在年度内的某一个中期,另外的中期没有收入或收入很少;同时,企业的许多费用在年度内是不均匀发生的,例如周期性发生的年度大修理费用等。如果按照中期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对于季节性、周期性和偶然性取得的收入以及年度内不均匀发生的费用,除了在会计年度末允许预计(或预提)或者递延(或者待摊)之外,企业都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得在中期会计报表中预计(或者预提)或者递延(或者待摊)。”这样就可能会导致各中期收益的较大波动和收入费用的不合理不配比,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使用者对企业年度结果的预测。因此,为消除季节性因素对预测的影响,企业必须在中期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企业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这将有利于投资者较好地预测企业全年业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对年度收入或利润的预测误导问题。loCaLHost而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应主动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并关注各项不均匀发生的费用和不重复发生的特殊费用,以便准确评价企业的财务业绩并作出正确的决策。
二、与年度报表的关系问题
中期财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即在中期报告中根据准则要求所提供的报表应当是完整的会计报表,其格式和内容应当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如当年新实施的会计准则)对当年度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修改,则中期会计报表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同时中期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确认与计量原则同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其所应用的会计估计、成本分配和应计项目的处理等也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
然而,中期财务报告与年度财务报告也存在一定的区别。首先二者时效性不同。由于中期财务报告以一个季度或半年作为报告期间,而年度财务报告以一年作为报告期间,显然前者所提供的信息更及时有效,更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短期决策,而后者则更有利于使用者的长期决策。其次,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年度报告适用于所有的企业,而中期财务报告仅适用于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起规范和约束的作用。再次,对于季节性、周期性和偶然性取得的收入以及年度内不均匀发生的费用,除了在会计年度末允许预计(或预提)或者递延(或者待摊)之外,企业都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得在中期会计报表中预计(或者预提)或者递延(或者待摊)。最后,中期财务报告要比年度报告应用更多的会计估计。基于中期财务报告编报时间比较短和成本效益等方面的考虑,企业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可以比年报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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