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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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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中国金融监管:商业银行法与
银监法问题与讨论
中欧法学院2013级硕士生
席涛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
2014年2月24日
第一节商业银行法的经济分析
第二节银监法的经济分析
第三节银行监管:信息不对称与风险防范
第一节商业银行法的经济分析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修正)
共九章,95条,字符数:9754
一、商业银行法宗旨与目标
第一条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一层意义: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投资者保护);
第二层意义: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风险防范);
第三层意义:维护金融秩序(金融安全)。
二、商业银行法的性质、经营原则与经营范围
性质: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市场经营、利润目标
经营原则:第四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为什么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
经营范围: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发现经营范围中没有规定的但商业银行也在开展经营业务?包括哪些业务?为什么?
三、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
分业经营: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合经营预留发展空间: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
为什么法律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业银行法公布前是否存在相关的“国家另有规定”?
如何理解“国家另有规定”?
四、存款原则与保密
存款保密原则: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利率管制: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银行信用: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问题:存款利率计划化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实行利率市场化?
在没有出台存款保险制度的清款下,如果银行经营亏
损或者破产,谁来承担存款人的损失?
五、贷款原则与产业政策
贷款与国家产业政策: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问题:
商业银行贷款是按照市场竞争原则还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开展贷款业务?
如果商业银行按照产业政策贷款,为什么中央说调整产业结构或者说产业结构升级?
法律规则与产业政策的关系?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第二节银监法的经济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本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共六章,52条,字符数:6065
宗旨与目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性质:第二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监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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