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投资基金原理
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大众化的投资工具,距今已有多年的
发展历史,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盛行于金融市场发达的西方
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纷纷引
入这一投资方式。特别是近十年来,投资基金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
最流行的投资工具之一,也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上人们广泛关注的
焦点。本篇将集中介绍和分析投资基金的一般原理和运作机理。
第一章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投资基金的概念
一、投资基金的含义
投资基金,又称信托投资基金,是金融信托的一种形式,它是
由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出资汇集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财产,
然后交由专业性的投资机构管理,投资机构按照收益风险最佳组
合原则,将集中的资金分散地投资于各类有价证券或企业,获得收
益后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一种投资方式。作为资金管理者
的投资机构,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投资基金这一概念包括几层含义:
以募集方式从不确定多数的投资者手中筹集资金,设立基
金。这主要是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股份或受益凭证方式募集资金。
投资基金由对投资具有专门知识及经验的人进行管理运
用。
基金资产投资于各类有价证券和其他行业。
)为了分散从而降低风险,基金运作者利用多种组合投资方
式,分别投资于各种不同的投资对象。
)投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而投资机构即基金运
作者则是从中获取一定服务费用。
可见,投资基金是一种变分散的小额资金为集中的大额资金
的整体组合投资方式,实际上是变投资者的分散投资为机构投资
者的集中投资。因此,从广义上说,投资基金又是机构投资者的总
称。为此,换一个角度,可以对投资基金这一概念做如下表述:它是
由专门的投资机构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凭证或股票形式,将社会上
闲散资金集中起来,交由专家经营、管理,分散投资于各种有价证
券或其他行业上,进行合理有效的投资组合,获取投资收益,并由
投资者按投资比例分享的一种投资方式。因此,投资基金对于那些
资金不多、没有时间和精力或没有能力进行投资的小额投资者来
说,是一种最佳的选择,也是最好的投资工具,故投资基金有“小投
资者的避风港”之称。
由于投资基金既可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也可投资于各种行
业(企业),因投资标的物的不同,前者可称作金融资产基金或证券
基金,后者可称作实物资产基金或产业基金。在发达、成熟的金融
市场上,投资基金主要是投向金融证券市场上可流通的金融商品,
即金融资产基金,有的国家和地区如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干脆称投
资基金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二、投资基金的构成要素
在不同的投资基金组织结构中,一般都要涉及几个方面的当
事人,分别称作:基金投资者、基金经理公司、基金保管公司和基金
承销公司。
基金投资者。也称基金受益人,投资者购买了基金证券后,
就成为基金投资者,也就是基金证券持有人。基金投资者是基金资
产的最终拥有人,享有基金资产的一切权益。根据惯例,投资者的
基金资产由基金经理公司代为投资,由基金保管机构代为保管,但
一切风险还是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投资者的权利是通过持有
人大会来行使,基金持有人大会是基金最高权力机构,它可以对基
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变更或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修改基金章程或信托契约以及其他重大事务作出决策。基
金投资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一般有两类,一类是个
人投资者,一类是机构投资者。
)基金经理公司。也称基金经理人,是负责基金发起、设立与
受托管理基金的专业性基金经营机构,故又可称作基金管理公司
或基金委托人。基金经理公司作为基金投资的设定人,设定、组织
各种基金的类型,发行基金证券,并对所筹资金进行具体的投资管
理和操作运用。基金经理公司作为基金的委托公司,与基金的信托
财产有直接的信托责任。其职责就是依据基金章程或信托契约以
及有关法令的规定,负责拟订基金投资计划,指示保管机构按照其
投资决策处理基金资产,监督保管机构不得违反基金章程或信托
契约及有关法令。基于实质受托人的地位,基金经理公司必须履行
“信赖义务”,必须关心和忠实于投资者,以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处理
基金业务的唯一目的,不得在处理业务时,考虑自己的利益或为他
人图利,在基金运用中以合理的方法来降低风险,取得合理收入,
为投资者谋利。基金经理公司不实际接触基金资产,而交由基金保
管公司保管,以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基金保管公司。也称基金保管人或基金信托人、受托人,它
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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