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扶)梯属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也是高层楼宇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确保电梯的完好,更好地为业主和客户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规范电梯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电梯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维护、保养工作,并填写《电梯日巡查记录》和《电梯月维护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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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管理
、养护、.
、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经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必须熟悉电梯设备结构和有关安全措施.
,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
,应当向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并定期自行检查。
,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年检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依照《设备管理规程》办理,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按照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电梯管理员通过电梯对讲机或电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
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不得惊慌,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牌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
、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厅门观察判断轿厢所在位置。
(高于或低于)位置时的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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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上旋柄座及旋柄。
,另一援救人员手持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器,利用轿厢自重向正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移动太快发行危险,操作时应一撬一放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最接近厅门()为止。
,。
,应请救电梯公司帮助救援。
,电梯管理员应将情况进行完整、规范地记录。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公司领导或其他人员须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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