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精品)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文件.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文件
新都卫发〔2013〕53号
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关于
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制定和备案制度。
医疗机构应根据《四川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附件1)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备案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报送区卫生局医政科。
二、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和药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其他医疗机构依法享有处方权、调剂资格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由区卫生局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处方权或调剂资格。有关培训、考核、授权事宜另行通知。
三、执行医疗机构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核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村(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诊所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必须填写《村(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诊所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审核表》(附件2)并向区卫生局提交申请,经核准通过后方可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四、建立多层次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排名、公示制度。
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民营医疗机构应按时填写《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表》(附件3)并于每月5号前上报卫生局医政科,区卫生局将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民营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用量、使用率等情况每半年进行排名并公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成都泰兴医院负责对辖区内村(社区)卫生站、卫生室和诊所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并每半年向区卫生局报告。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后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抄送区卫生局。非限制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
五、开展培训,落实工作。
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成都泰兴医院应加强对辖区内村(社区)卫生站、卫生室和诊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工作,及时组织本单位及辖区内村(社区)卫生站、卫生室和诊所相关医务人员,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相关知识培训,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每名医务人员。
各医疗机构应尽快完成备案和核准工作,全面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卫生局将对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注:本文中“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镇(街道)卫生院

(精品)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文件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vip_132_cool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