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营业税会计核算与申报
营业税税款的计算
营业税会计核算
营业税纳税申报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内容提要
任务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确定
营业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
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一)营业税的纳税人
是指所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所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在境内、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是指除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包括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提供的各种劳务。
“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一、纳税人的确定
应税行为主体
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
境内代理人
无代理人的,为受让者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
演出经纪人为个人
售票者
从事保险业务的
初保人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
受让者
(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8个税目: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6+2)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键词:
“在我国境内”、“应税劳务”、“有偿行为”
二、征税范围的确定
比例税率
3%
建筑业
通信业
文化体育业
5%
金融保险业
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5%~20%
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
高尔夫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
射箭、飞镖)等娱乐行为的营业税统一按20%的税率执行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
区分用途,在3%税
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
三、税目、税率的选择
法规规定
免税项目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
税项目(主要6个方面)
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
(主要14个方面)
起征点
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每次(日)营业额
300---500元
四、优惠政策的运用
任务二营业税税款的计算
应纳税额基本计算方法
全额计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余额计税
应纳税额=(全部收入-应税扣除项目)×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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