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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花镇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项目实施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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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卫生院
关于印发《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卫生院各科(办)、各村卫生室:
现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项目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项目实施计划
为建立完善我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工作机制,规范实施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辖区内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工作机制;院内各科室、各村卫生室按规定程序报告传染病;院公卫科依法监管辖区内传染病信息,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做好疫情处理;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2014年,全镇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以上,报告及时率达到95%以上,传染病报告准确率达到95%以上,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达到95%以上,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100%。
(二)年度目标
在2014年度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开展日常工作。
2、卫生院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发现、登记
院内各科室、各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要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放射科或化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后,按照规定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现场调查人员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应至少保存3年。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辖区内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报告病种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3、报告程序与方式
接诊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后要立即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尽快向公卫科进行疫情报告,同时送传染病报告卡。根据疫情,当怀疑有传染病暴发流行可能时,公卫科应及时向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镇政府。
4、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报告,并于2小时内向区疾控中心寄送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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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ranf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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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