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函数定理.doc隐函数定理
在数学中,隐函数定理是一个描述关系以隐函数表示的某些变量之间是否存在显式关系的定理。隐函数定理说明,对于一个由关系R(x,y) = 0表示的隐函数,如果它在某一点附近的微分满足某些条件,则在这点附近,y 可以表示成关于 x 的函数:
y = f(x)
这样就把隐函数关系变成了常见的函数关系。
[编辑] 例子
定义了函数 f(x,y) = x2 + y2 之后,单位圆就可以写成满足 f(x,y) = 1 的点的集合。在圆上的每一点,比如点A上,y 都可以表示成关于x 的函数, 除了点B以外。
定义函数 f(x,y) = x2 + y2,那么方程 f(x,y) = 1 的所有解的集合构成单位圆({(x,y) | f(x,y) = 1} = {(x,y) | x2 + y2 = 1})。圆上的点是无法用统一的方法表示成y = g(x) 的形式的,因为每个都有两个 y的值与之对应,即。
然而,局部地用x 来表示y 是可以的。给定圆上一点(x,y),如果y > 0 ,也就是说这点在圆的上半部分的话,在这一点附近
y 可以写成关于x 的函数:。如果y < 0 ,附近的y 也可以写成关于x 的函数:。
但是,在点(1,0)的附近,y 无法写成关于x 的函数,因为(1,0) 的每一个邻域中都包含了上半圆和下半圆的点,于是对于附近的每一个x,都有两个 y的值与之对应。
[编辑] 定理的叙述:欧几里得空间的情况
设 f : Rn+m → Rm 为一个连续可微函数。这里Rn+m 被看作是两个空间的直积:Rn × Rm,于是Rn+m 中的一个元素写成(x,y) = (x1, ..., xn, y1, ..., ym) 的形式。
对于任意一点(a,b) = (a1, ..., an, b1, ..., bm) 使得 f(a, b) = 0,隐函数定理给出了能否在(a,b)附近定义一个y关于x的函数g,使得只要:f(x,y)=0,就有y = g( x )的充分条件。这样的函数g存在的话,严格来说,就是说存在a和b的邻域U 和 V,使得g的定义域是: g : U → V,并且g的函数图像满足:
隐函数定理说明,要使的这样的函数g存在,函数f 的雅可比矩阵一定要满足一定的性质。对于给定的一点(a,b),f 的雅可比矩阵写作:
其中的矩阵 X 是f 关于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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