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客户经理有效资产抵押合同书
为了加强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管理,从源头上严把新增贷款质量关,推动客户经理制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客户经理部主任及客户经理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视信贷质量为信用社的第一生命,防止“前清后增、前盘后增”的现象发生。经联社研究,对新增贷款实行授权客户经理发放制,并推行客户经理有效效益抵押制,由联社主任与各社主任、信贷副主任、放款客户经理签订本合同
一、责任目标
、信贷副主任要对新增贷款负总责。
。
,对发放的贷款质量负责。
。
、用途、条件等规定。
。
%以上,利息收回率99%以上。
“六包”制度,即包考察、包发放、包责任、包收回、包赔偿、包效益。
二、奖励
若完成上述目标,年底经联社客户经理部核实后,分别给社主任、信贷副主任、放款客户经理、监测会计一次性奖励1000元、500元、1000元、500元,并给予通报表扬。
三、处罚
(一)行政处罚
贷款单位或客户经理违反规定制度,造成贷款风险或损失的,应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导致贷款本息不能按时收回的,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内部待岗、降级、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单位上收贷款审批权等。
,停止其授权发放贷款资格,一律下岗清收。
(二)经济处罚
,新形成的“双呆”贷款不能超过本人所发放贷款的1%,超过部分在6个月内全部收回,收不回者,对额度在5千元以下,由放款客户经理负责赔偿,超过5千元,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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