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稳健6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加入“长安-稳健6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您签署《长安-稳健6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以下简称“《认购风险申明书》”)前,请仔细阅读《长安-稳健6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长安-稳健6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及《认购风险申明书》(以下统称“信托文件”)的具体内容。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长安-稳健6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特别提示:
一、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二、投资者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三、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四、投资者在《认购风险申明书》上签署,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二份,受托人和受益人各持一份。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因此,本人/本机构自愿认购信托单位份。
委托人(签署)
机构投资者(公章) 个人投资者(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地点:中国西安市
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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