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本章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区别;
如何界定注册会计师违约、过失和欺诈责任问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
第一节注册会计师的法律环境
有经营失败并不一定导致审计失败
有审计风险也并不一定导致审计失败
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包括没有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应有的职业谨慎,指的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执业。
但是由于审计业务的复杂性,判断注册会计师未能尽到应有的谨慎也是一件困难的工作。
二、CPA法律责任逐步拓展的社会原因和表现形式
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主义兴起
有关审计保险论的运用——深口袋理论(即任何看上去拥有经济财富得人都可能受到起诉,不论其应当受到惩罚得逞度如何)和风险社会论(即把责任推向那些被认为可以避免损失或可以通过向其他人收取更高的费用转嫁损失的人)
注册会计师对商业领域的参与日渐拓展。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逐步拓展的表现形式:“诉讼爆炸”和“保险危机”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CPA的审计责任
按照审计执业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CPA的法律责任的认定
“违约”(breach of contract),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审计人员应负违约责任。如CPA违反保密协议
“过失”(negligence),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按程度不同可区分为:
A、普通过失(没有完全遵守专业准则的要求)
B、重大过失(根本没有遵守专业准则的要求)
四、CPA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这三种责任可单处,也可并处。
1、行政处罚
对注册会计师个人,包括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对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消等。
2、民事责任主要是指赔偿受害人损失。
3、刑事责任主要是指按有关法律程序判处一定的徒刑。
一般来说,因违约和过失可能使注册会计师负民事责任,因欺诈可能会使注册会计师负刑事责任。
第二节国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一、CPA对客户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向客户承担责任是基于直接合同关系以及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
最常发生的案例就是未能查出客户职工挪用***之类的舞弊行为,或者高估企业资产或收入向法院提起诉讼。
CPA抗辩的理由:
无提供服务义务;利用业务约定书来举证无提供服务义务的
审计中无过失行为;
共同过失;
缺乏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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