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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防控措施.doc


文档分类:金融/股票/期货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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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防控措施
国内保理业务是银行为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应收账款占用资金量较大的企业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以卖方和买方的货物销售合同为基础,通过受让企业应收账款为其提供资金或其他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
国内近年来随着商品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赊销日益盛行,买方市场已占主导地位。保理业务可很好地解决赊销中卖方面临的资金占压和买方信用风险,同时还能够替代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使得该业务成为银行信贷结构调整、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不可或缺的手段。因此商业银行如何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同时积极发展保理业务已成为令人更加关注的话题。
国内保理业务存在的风险
保理业务是一项贸易融资产品,对商业银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保理业务的开展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客户方面风险。一是买、卖双方信用风险。国内保理业务的第一还款来源是买方依据商务合同按期支付的应收款项。如果出现买方经营失败、破产、倒闭、无支付能力或恶意拖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付款情况时,银行将面临资金损失。在有追索权的情况下,银行可向卖方追索,要求卖方在宽限期内无条件回购应收账款。因此买、卖双方信用的好坏、实力的强弱是国内保理业务的首要风险。二是交易背景不真实。由于保理业务应收账款易于提供,相比流动资金贷款办理相对简洁,许多企业将此作为融资手段之一。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核是保理业务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卡,若客户利用伪造、变造发票、旧票新用、一票多用、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银行信用,如果未能认真核查相关合同、发票等交易背景资料,会直接导致第一还款来源的落空。三是上、下游企业关联交易风险。如果上下游企业之间互为关联方,一旦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成为买卖关系,则容易出现货款互抵现象。如此一来会加大银行应收账款资金回款的风险。
银行方面风险。首先,银行审查制度执行不力。在保理业务办理中未能严格审核合同、发票等重要交易背景资料,从而出现虚假交易合同及瑕疵应收账款办理保理业务,导致保理预付款资金的落空,造成资金损失。其次,资金管理不到位。在保理预付款发放后,银行未能对资金流向进行严密监控,使得保理预付款未能用于客户购买生产资料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是转入买方账户。或是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或流向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法律方面风险。保理业务实质是一种“债权”的质押,一旦债权本身或质押效力出现问题,会导致银行增加实现债权的难度或无法实现债权。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
转让风险。在隐蔽型保理业务中债权转让通知的风险。《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隐蔽型保理业务中,虽然有的银行保留了依自身判断可随时向买方发送《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的权利,并约定银行在认为必要时向买方书面通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宜,但往往由于转让通知的延迟及买方因未能及时了解债权转让情况而履行义务可能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而引发买方对债权转让的抗辩。
重复质押登记的法律风险。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在同一应收账款上设立多个质押权的,质权人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取得并行使质权。同时《物权法》又规定,出质后的应收账款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即使办理了出质登记,再出质行为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应收账款缺乏特定性和出质登记统一规则,易被重复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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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ocxuty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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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