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淮人社〔2015〕号.doc


文档分类:生活休闲 | 页数:约2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淮人社〔2015〕6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函〔2012〕290号)、《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08〕2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5〕3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中,暂未登记人员年度考核参照公务员进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按照《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考核的等次和优秀比例
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受到同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同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本系统上级部门年度或周期性综合表彰的先进集体,被评为同级机关绩效考核等综合性考核的先进单位,由单位填写《淮北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附件1),经主管部门审核,按分工管理权限报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对参加年度考核人数少于7人的市(县、区)直单位,其优秀比例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研究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不得相互挤占。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个人总结、述职、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安排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下同),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单位)领导成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年度考核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人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填写2014年度考核表。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考核委员会在听取群众和被考核人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主管领导意见、个人年度总结、民主测评情况,对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进行评议,写出评语,提出各等次人员初步意见,提交党委(党组)集体研究。
(三)党委(党组)根据考核委员会的初步意见、优秀等次名额以及考核人平时表现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考核委员会反映,由考核委员会负责核实;
(五)公示结束后,由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年度考核结果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人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当年未参加考核或年度考核未确定等次的人员,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表内说明情况。
(六)如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机关(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或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在新的考核结果决定作出之前,仍按照原考核结果执行。
(七)考核工作结束后,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将考核实施方案、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登记表等(同时包含机关、事业两种类型的单位,须分开处理以上材料)按分工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并将考核材料存档、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五、相关事宜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

淮人社〔2015〕号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bitu3331311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