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经济效益评价的基本方法
静态评价方法
动态评价方法
投资方案的选择
第一节静态评价方法
静态投资回收期法
投资收益率法
一、静态投资回收期法
投资回收期法亦称投资返本期或投资偿还期。
投资回收期是指工程项目从开始投资(或开始生产或达产),到全部投资收回所经历的时间。
一、静态投资回收期法
⑴理论公式
投资回收期
现金流入
现金流出
投资金额
年收益
年经营成本
一、静态投资回收期法
⑵实际应用公式
累计净现金流量首次出现正值的年份
累计到第T-1年的净现金流量
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一、静态投资回收期法
基准投资
回收期
项目可以考虑接受
项目应予以拒绝
一、静态投资回收期法
⑴项目评价的辅助性指标
⑵优点
⑶缺点
一、静态投资回收期法
例题1:某项目的现金流量表如下,设基准投资回收期为8年,初步判断方案的可行性。
年份
项目
0
1
2
3
4
5
6
7
8~N
净现金流量
-100
-50
0
20
40
40
40
40
40
累计净现金流量
-100
-150
-150
-130
-90
-50
-10
30
70
项目可以考虑接受
二、投资收益率
亦称投资效果系数,是指项目在正常生产年份的年净收益和投资总额的比值。
通常项目可能各年的净收益额变化较大,则应该计算生产期内年均净收益额和投资总额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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