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年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情况汇报
201X年,对于工商部门来说,食品安全又是一个沉重话题,食品安全恶性事件屡见不鲜,中国食品屡遭国际贸易壁垒,这一系列的问题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作为一个基层工商分局,我们认为寻找食品安全监管的治本之策,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201X年以来,××*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以完善监管责任体系、食品准入体系、信用监管体系、维权监督体系四大体系为着力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拓展监管内容,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完善监管责任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工商、农经、质监、卫生、经贸、食监等多个部门,国务院《特别规定》明确了各个部门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权和职责。201X年,××*分局通过建立三大机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各方责任,有效地完善了监管责任体系。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流通领域商品整治组、餐饮业食品整治组、药品整治组等,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同时出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目前,××*区已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商家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建立内部监管责任机制。工商部门作为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末端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加强对食品安
全监管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建立了“分局—工商所—片区责任干部”三级责任制。分局成立以局长为主要负责人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工商所成立以所长为主要负责人的相应领导机构,担当起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应急重任。由此,在系统内部形成层层抓落实、层层订责任,层级分明、上下联动的责任监管机制。建立互动协作机制。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区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确定每季召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例会,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民主监督活动等,加大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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