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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职权分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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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职权分解
单位名称:象山县教育局
一、教育行政许可(共5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1、职权分解:申请受理审查审定告知
2、执法岗位:行政许可科
3、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七条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
1、职权分解:申请初审及受理测试组织专家评审
公布专家组评审结果组织体检发证
2、执法岗位:行政许可科
3、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任教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
1、职权分解:提交资料受理审核告知
2、执法岗位::行政许可科
3、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项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其他民办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
(四)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
1、职权分解:申请受理审查审定告知
2、执法岗位:行政许可科
3、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五)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利用互联网实施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1、职权分解:申请受理审查复审审定告知
2、执法岗位:行政许可科
3、法律依据条款: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二、教育行政确认(共1项)
(一)行政确认事项名称:义务教育证书确认
1、职权分解:受理审核发证
2、执法岗位:普教科
3、法律依据条款:
《浙江省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第三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给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完成义务教育证书的格式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获得的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可视为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
第十六条适龄儿童、少年因学业成绩优异而提前达到与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相应的初等教育或者初级中等教育毕业程度的,视为完成义务教育。
三、教育行政处罚(共3项)
(一)教育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对幼儿园实施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处罚
1、职权分解:勘察取证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通知书
2、执法岗位:学前教育办公室
3、法律依据条款: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幼儿园在实施保育教学活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处罚:
(1)未经注册登记,擅自招收幼儿的;
(2)园舍、设施不符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3)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二)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1、职权分解:现场察看立案调查材料取证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通知书
2、执法岗位:社会力量管理办公室、学前教育办公室
3、法律依据条款: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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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