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显微镜生产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宁波甬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
宁波甬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在北仑区大碶天宁路46号实施显微镜生产项目。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仑发改备【2013】1094号”文件对该项目备案。
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皂化液及职工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
食堂废水经隔油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岩东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深海排放。
3、噪声治理
①在设备安装时构筑防震基础,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②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时,机加工车间尽量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③加强管理,平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减少异常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
废金属边角料平时堆放于废品仓库内,集中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对于职工生活垃圾,厂内设防雨淋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皂化液属于危险废物(HW09类)
,应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做好储存管理和运输工作。
四、本次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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