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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共体章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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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预算管理,遵循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规定,强化成本核算与内部控制。第四十条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单位宗旨,由举办单位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一条本单位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二条本单位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13页共18页:..人事管理第四十三条由举办单位统一进行人事管理,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四十四条由举办单位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出国境审批、请销假管理等各项日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按章审批。第四十五条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具体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章程制订和修改第四十六条本单位按照如下程序制订和修改章程:14页共18页:..(一)成立章程制订(修订)工作小组,起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形成章程的制订(修订)意见。(二)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职工全体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内部公示听取意见建议。(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四)章程报送举办单位审查(核准)。(五)章程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六)核准(备案)通过后正式发布,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三)章程违反国家、省章程管理规定的;(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15页共18页:..(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第九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第四十八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决定解散:(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三)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可自行决定解散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九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二)因合并、分立解散;(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四)法律法规规定应依法终止的。第五十条本单位依照本章程第四十八条所列事项自行决定解散的,应当由医共体院长办公会提出终止动议,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卫:..生健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卫生健康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完成清算工作。第五十一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二条章程是本单位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基本规范,对单位全体人员均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依据章程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章程实施管理。本单位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凡与章程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章程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由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负责解释。第五十四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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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