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劳动合同法应对指南.ppt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8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劳动合同法应对指南 】是由【相惜】上传分享,文档一共【38】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劳动合同法应对指南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劳动合同法?重点条款 解读与风险应对主讲人:鲁志峰中国人力资源开发协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管理科学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就业促进会法律参谋中国劳动保障报社?周刊部?主任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1整理ppt一、总那么1、立法宗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开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适用范围扩大;3、订立劳动合同的五大根本原那么4、规章制度:A、强调程序的民主性;B、工会、职工有权提出修改制度;C、制度要公示;D、重大事项也要民主决定。2整理ppt二、劳动合同订立1、事实劳动关系:A、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B、用工后一个月内未建立劳动合同的风险;2、无固定期限合同:A、三类人有权签;B、劳动者提出订立不是必要条件;C、应签未签的法律后果;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A、增加当事人根本情况、工作地点、社会保险条款;B、违约金、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不再是必备条款;4、工资确实定原那么:A、有约定的从其约定;B、约定不明的适用集体合同;C、没有集体合同约定的,同工同酬。3整理ppt二、劳动合同订立5、试用期规定:A、仍然以合同期为确定依据;B、只有试用协议,试用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C、工资不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D、试用期可以解除的情形;E、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F、解除要说明理由;G、违法试用的要赔偿。6、效劳期:A、专项培训费用,提供专业技术培训;B、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C、违约金要执行递减原那么;4整理ppt二、劳动合同订立7、竞业限制:A、只适用三类人;B、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C、违约金双方约定;D、范围、地域双方协商;E、期限2年。8、合同无效:A、三种情形;B、无效确认机构;C、无效合同的报酬确定。9、其他:劳动合同的文本、抵押或担保、双方知情权。5整理ppt三、合同履行与变更1、劳动合同履行的根本原那么;2、拖欠或克扣工资的支付令;3、劳动者拒绝劳动权的表现情形;4、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情形;5、劳动合同变更的根本原那么;6整理ppt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劳动者的辞职权:A、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取消2个月赔偿金B、提前三日通知〔原为随时告知〕解除:试用期内;C、可以解除;〔1〕、未提供劳动条件和平安条件的;〔2〕、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规章制度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4〕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5〕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合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D、立即解除〔无需通知改为无须事先告知〕:〔1〕、强迫劳动;〔2〕、违章指挥、强令作业危及人身平安。只有A、B两种情况不需要支付补偿。7整理ppt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1〕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或者经教育无效的;〔2〕采取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限制解除维持;4、经济性裁员在20人职工总数10%以上,增加情形:〔1〕客观变化;〔2〕防治污染搬迁;〔3〕转产、技术更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员。8整理ppt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禁止性解除增加;6、单位单方解除程序:通知工会;7、劳动合同终止情形:〔1〕期满;〔2〕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死亡、宣告死亡或失踪;〔4〕破产;〔5〕被撤消、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劳动合同不得终止情形。9整理ppt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9、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1〕单位违法导致劳动者辞职;〔2〕单位的限制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3〕协商一致由单位提出;〔4〕用人单位单方终止有固定合同;;〔5〕破产、被撤消、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10、经济补偿金:〔1〕年限;〔2〕标准;11、逐渐健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12、解除手续和备查时间。10整理ppt

劳动合同法应对指南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8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相惜
  • 文件大小1.80 MB
  • 时间2024-03-27